重庆文理学院教学部
院教〔2019〕79号
关于加强2018-2019学年第二学期
期末考试组织工作的通知
各学院及相关单位:
为进一步加强考试管理,规范本学期期末考试组织工作,现将2018-2019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集中考试日程:2019年6月27至7月5
二、监考教师考前培训与考试时间
1.考前培训时间:上午8:30 下午14:30 晚上:18:30
2.正式考试时间:上午9:00-11:00 下午15:00-17:00
晚上19:00-21:00
三、督考、巡考
1.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联合教学部、学工部等相关部门开展期末考试集中督考、巡考工作;
2.除学校安排期末集中考试的集中督考、巡考外,相关部门和各学院应组织巡考,同时须加强对分散考试的巡考检查。
四、违纪作弊处理
学工部联合教学督导委员会办公室、教学部及二级学院依规处理违纪作弊考生,处理流程见附件2。
五、成绩录入与试卷归档
1.考试结束后各学院应组织试卷评阅及成绩登录,做好试卷及其相关材料的归档工作。试卷装订形式统一、美观大方、填写规范,有利于归档查找,根据《重庆文理学院本科教学档案管理办法》,所有教学档案材料一般要求长期保存,考试试卷要求保存至学生毕业后满3年;
2.同时二级学院要加强“通识教育选修课”的日常管理,做好试卷归档工作。根据《重庆文理学院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》,各课程考核结束后两周内将考核成绩、试卷等交课程管理单位归档。
六、相关要求
1.严密考试组织过程,对每个年级每个专业的学生集中开展期末考试教育,做到全面到位、突出重点;
2.每场考试要进行正规的考前培训,要有针对性地结合以往考试及上一场考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警示;
3.各学院应制定考试要求与规范,《考生须知》可参考附件4。考前监考教师对学生要强调考试纪律、明确考试要求;
4.各考场提前两分钟分发试卷,考生不得提前答卷;
5.要做到各环节程序规范,杜绝错误发放试卷等现象的发生,考后认真填写考场纪要,回收试卷数量清点正确,试卷交接手续完善;
6.加大督考、巡考力度,确保考试过程规范有序;要将分散考试与集中考试同等对待;要深入考场对监考教师、学生的行为进行观察,检查考试试卷和学生携带资料情况,一旦发现问题及时书面登记报告;
7.其它具体要求按《重庆文理学院考试管理办法》执行。
七、注意事项
1.监考教师不得做与考试无关的事,例如闲谈、看手机、外出抽烟等行为;
2.根据《重庆文理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》(重文理教〔2017〕48号)第三章第十七条第五款规定,学生无故不参加课程考核,或考试违纪或作弊,该课程成绩按零分记载,不能参加补考,只能重修。
特此通知
附件:1.各学院考务办公室及考试任务日程对应表
2.重庆文理学院考试违纪作弊处理流程
3.重庆文理学院考试违纪、作弊情况记录表
4.考生须知
教学部
2019年6月2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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